姓名 *
手机号码 *
企业名称 * 提交 |
深圳海关关于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的公告(深圳海关公告2021年第1号) 二维码
3
发表时间:2021-01-29 17:00作者:深圳海关来源:深圳海关网址:http://shenzhen.customs.gov.cn/shenzhen_customs/zfxxgk15/2966748/tzgg23/hggg82/3532895/index.html 为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,推动深圳关区跨境贸易高质量发展,深圳海关决定对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作进一步明确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企业通过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无纸化方式申报时,进口环节可不向海关提交合同、装箱清单、载货清单(舱单),出口环节可不向海关提交合同、发票、装箱清单、载货清单(舱单)。海关审核时如有需要,再行提交。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 特此公告。 深圳海关 2021年1月29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