姓名 *
手机号码 *
企业名称 * 提交 |
我公司为黄埔关区的外商投资企业,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办理进出口业务, 现有成品(含有保税料件)内销,为玩具,咨询一下怎样办理海关业务?请问是否可以使用进料料件内销,单耗按账册/手册备案折算,报关单备注栏注 二维码
1
发表时间:2023-09-15 00:08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》(海关总署令第219号公布,海关总署令第235号、第240号、第243号、第247号、第262号修正)第三十一条**款规定“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成品内销的,海关对保税进口料件依法征收税款并且加征缓税利息,另有规定的除外”,请你司对制成品相应的保税进口料件办理内销业务。进料料件制成品内销适用监管方式为“进料料件内销”,监管方式代码为“0644”。 |